博導是幾級教授

來源:趣味百科館 2.67W

一級。

博導是幾級教授

博士生導師不是級別,只是個資格說明,就是有資格帶博士的大學老師,理論上講師都可以帶博士,只要批准的話。不過一般博導都是教授一級。博士生導師應是本學科學術造詣較深的教學科研人員,其學術水平在國內本學科領域內處於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一般爲教授職稱,也有特別優秀的副教授、講師擔任博士生導師。

有培養研究生經驗,至少培養過兩屆碩士研究生。能堅持正常工作,擔負實際指導博士生的責任。有協助本人指導博士生的學術隊伍,培養的研究生質量較好。有課程教學經歷,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碩士生課程。

我國自實行學位制度以來,高校一直實行嚴格的博士生指導老師選聘制度。由於博士生導師是在教授的基礎上選聘的,很多單位爲表示尊重,也給予了“博導”高於教授的特別待遇。這樣就在事實形成了在教授之上的又一個階層。

久而久之,“博導”除了代表一個人在學術上的造詣外,更成了一種很高的榮譽。但博導也沒有行政級別。

對年輕專家教授(1972年之後畢業後)申請辦理出任博士生導師,除具有以上標準外,一般應具博士學士學位。最少培養過一屆研究生或國內外幫助輔導過博士生的畢業生論文。

對於社會輿論關心的“高校研究生導師與學生關係”,教育部近日在答覆政協委員提案時再次予以明確,其中特別提到:博士生導師是因博士生培養需要而設立的崗位,不是職稱體系中的一個固定層次或榮譽稱號。

在比較熟悉教育領域的人看來,“博導不是職稱”算是最基本的常識。可是在普通人眼裏,“教授和博導哪個級別高”,好像至今仍是一個問題,甚至不少人本能地覺得,教授不如博導,因爲不是每個教授都有“資格”當博導。

這當然是誤解。比如北京大學2003年開始,就允許優秀的副教授獨立指導博士生。而清華大學2012年更是全面取消博導評聘制度,副高職稱以上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教師均具有當博導資格。當時輿論也一度點贊,認爲那是正本清源地明確,博導只是一個工作崗位,不是榮譽和地位象徵。

在國家政策層面,1995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關於改革博士生指導教師審覈辦法的通知》(學位〔1995〕20號),也早就明確規定,“博士生指導教師是一個重要的工作崗位而不是教授中的一個固定層次和榮譽稱號”。可問題在於,爲什麼這麼多年過去,這個常識還沒有成爲業內業外的共識?

指責普通人“不懂行”顯然是不客觀的。因爲事實上,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很多高校實際操作層面是把博導當做一種“特殊崗位”對待的。教授有了博導的“頭銜”,纔有資格招收博士生,進而能享受更好的福利待遇,甚至能延長退休時間。

本質上,這就是行政化管理思維的體現。一個教授有沒有資格招收博士,不是動態地根據他的學術能力和科研狀態,而是簡單化地轉變爲身份。高校經過一定選聘程序,定了幾位“博導”,然後就一勞永逸,這在管理上確實更爲便利,可是遺留的後果很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