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職責範圍及義務是什麼

來源:趣味百科館 1.16W

1、職責範圍

(1)、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包括機電設備、空調系統、供水供電系統、電訊系統、公用設施等的檢修。

(2)、加強保安和消防管理,向業主和租戶提供生活和辦公的安全保障。

(3)、搞好物業及周圍環境的清潔,包括垃圾、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保證小區的清潔衛生。

(4)、做好物業管理區範圍內的綠化建設和保養,以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

(5)、做好大樓和小區內的交通管理。內容包括小區內的平行交通和大樓內的垂直交通的管理等。

(6)、加強車輛管理,防止車輛丟失,要求小區、大廈行車路線有明顯標誌,車輛限速行駛,保持過道的暢通。

(7)、搞好社區管理,創造健康文明的社區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際關係。

(8)、就公共市政設施的有關事務與政府和公共事業部門聯繫。

(9)、建立物業檔案,隨時掌握產權變動情況,維護物業的完整和統一管理等。

2、義務

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並接受管理委員會和小區居民的監督。有重大決定應當提交管理委員會審議,並經管理委員會認可。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的監督指導等。

物業職責範圍及義務是什麼

1、物業服務企業內部機構設置與擬定人員編制

物業服務企業內部機構與崗位要依據所管物業的規模和特點靈活設置,既要分工明確,又要注意各部門間的銜接配合。在物業正式接管前,只要組織成立管理層,臨近物業正式接管時則要考慮安排作業層人員到位。

2、物業服務人員的選聘和培訓

物業服務企業應依據物業管理面積的大小及物業本身的複雜程度,選聘管理類型和工程技術類型的物業服務人員。爲適應物業管理專業化和現代化的需要,滿足物業多元化的產權、現代化的房屋設施和多方位多項目的服務內容的要求,必須對物業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術、管理方法和職業道德的培訓,並對其上崗資格予以確認。

3、規章制度的制定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是物業管理工作的必要準繩,是實施和規範物業管理行爲的重要條件。物業服務企業從成立開始就應依據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政策文件和示範文本等,在借鑑國內外物業管理成功經驗的同時,針對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一整套科學的、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並應在實踐中反覆補充修改,逐步提高和完善。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一般包括:管理規約、管理機構的職責範圍、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物業各區域內管理規定等。

4、物業租售的介入

物業的租售在其建設階段就已開始。一般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除自行進行市場營銷與租賃外,還可委託給經紀代理機構進行。但是,物業服務企業在具備相應的資質,開始實施物業管理後,可介入剩餘物業的銷售與租賃工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