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時滿足應稅條件但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情形
來源:趣味百科館 2.26W
不同時滿足應稅條件但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情形包括:
1、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衆爲對象的除外;
2、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衆爲對象的除外;
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除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衆爲對象外,應視同發生應稅行爲,並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