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藏大臣是誰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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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藏大臣”是雍正皇帝設立的。1728年五噶倫內訌平息後,僧格、馬喇成爲正式的駐藏大臣(清世宗以新的敕諭正式宣佈的),是爲清朝在西藏設置駐藏大臣之始(此前1724年設西寧辦事大臣),雍正皇帝要求其“與康濟鼐、阿爾布巴等和衷辦事”,參與西藏日常管理(辦理西藏事務)。

“駐藏大臣”特指中國清代政府定製式派駐西藏並參與西藏和清政府中央交流的駐紮大臣,由非定製式留守大臣演變而來。

駐藏大臣是誰設立的?

早期稱“欽差駐藏辦事大臣”,簡稱西藏辦事大臣,後提高職權而全稱爲“欽命總理西藏事務大臣”,對外也是外交長官。正副各一員,副職稱幫辦大臣,還有助手們。雍正六年(1728)始置,至宣統三年(1911)改任西藏辦事長官,歷一百八十三年。駐藏大臣的職權因時勢變化而階段性加強:早期(郡王頗羅鼐父子掌政時期)是監管;乾隆十五年(1750)不再設郡王爵位,頒佈《酌定西藏善後章程》規定駐藏大臣和達賴共治,配四噶倫分管前後藏,駐藏大臣直轄達木蒙古和霍爾三十九族;最後是統管,打敗廓爾喀之後,乾隆五十八年出臺全面管理西藏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加強辦事大臣對噶廈的管理、整頓封建領主關係減輕其剝削程度,益於社會安定駐藏大臣制度包括其系統的人員,不限於正副駐藏大臣兩個人,其祕書等都屬於這個制度。

駐藏大臣設正副各一員,副職稱幫辦大臣。雍正六年始置,至宣統三年改任西藏辦事長官,歷一百八十三年駐藏大臣共八十三任,計五十七人。幫辦大臣共五十二任,計四十九人。

九人由幫辦大臣升辦事大臣。駐藏大臣的下屬有理藩院司官夷情章京,輔助管理霍爾三十九族的土納馬賦事務。另有隨印筆貼式一人,以及糧臺、把總等低級官吏。

達木蒙古八旗佐領直屬於駐藏大臣。駐藏辦事大臣與幫辦大臣名義上爲一正一副,實則互不統屬,遇事掣肘。宣統二年,依駐藏辦事大臣聯豫所奏,省幫辦大臣,改置左右參贊各一人,隸屬於駐藏辦事大臣。

左參贊駐前藏,右參贊監督三埠通商事宜,參贊下又有翻譯、書記等官吏。雍正皇帝,康熙皇帝第四子,清入關後的第三位皇帝。清世宗雍正皇帝愛新覺羅·胤禛,(公元1678年12月13日-1735年9月28日),康熙皇帝第四子,清入關後的第三位皇帝。在位13年。

是一位十分複雜而矛盾的歷史人物,他是勇於革新、勤於理政的傑出政治家,對康熙晚年的積弊進行改革整頓,一掃頹風,使吏治澄清、統治穩定、國庫充盈、人民負擔減輕。雍正統治十三年是清朝統治的重要時期,承上啓下,爲以後乾隆時期的繁榮盛世打下了基礎。爲乾隆朝社會的繁榮奠定了雄厚的基礎。雍正,清世宗胤禛(1677~1735) ,胤禛是康熙的'第四個兒子,康熙的太子被廢后,胤禛繼承皇位,改元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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