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學派創始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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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學派創始人是誰的答案是:李悝

法家學派創始人是誰

法家創始人是李悝。李悝(前455-前395年),又名李克,男,戰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戰國初期魏都安邑(今山西夏縣)人 。曾任魏文侯相,主持變法。李悝主張廢止世襲貴族特權,提出“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的名言。李悝將無功而食祿者稱爲淫民,要“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對腐朽落後的世襲制度的挑戰。由於廢除世襲制度,一批於國家無用且有害的特權階層的人物被趕出政治舞臺,一些出身於一般地主階層的人,可因戰功或因其才能而躋身政界,此舉實際開創了地主階級對奴隸主貴族的鬥爭,爲以後封建制代替奴隸制開闢道路。這樣改革的結果,大大削弱了魏國的“世卿世祿”制度,以後的封君在封國食邑內沒有治民之權,只衣食租稅;官吏制度有所改善,政治情況較好。

李悝爲了進一步實行變法,鞏固變法成果,彙集各國刑典,著成《法經》一書,通過魏文侯予以公佈,使之成爲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護變法,固定封建法權。《法經》分6篇,爲《盜法》、《賊法》、《網(囚)法》、《捕法》、《雜法》和《具法》。《晉書·刑法志》曰:李悝著《法經》,“以爲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域、博戲、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爲《雜律》一篇;……”

《法經》的編訂,是李悝在法律制度方面作出的重大貢獻。

在中國傳統法治文化中,齊國的法治思想獨樹一幟,被稱爲齊法家。齊國是“功冠羣公”的西周王朝開國功臣姜太公的封國,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輔佐虞舜,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創立始禮法並用的制度。

太公封齊,簡禮從俗,法立令行,禮法並用成爲齊國傳承不廢的治國之道。管仲輔佐齊桓公治齊,一方面將禮義廉恥作爲維繫國家的擎天之柱,張揚禮義廉恥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強調以法治國,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成爲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以法治國的人。

至戰國時期,齊國成爲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運動和百家爭鳴的策源地,繼承弘揚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學派。管仲學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爲先秦法家學派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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