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史上的三大不平等條約是哪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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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條約》;《馬關條約》;《辛丑條約》。

從1842年《南京條約》開始,清政府、民國政府先後與世界列強簽訂了不平等條約達到了上千條。

中國近代史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又稱“萬年和約”“白門條約”“江寧條約”,1842年8月29日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籤訂,其中賠款二千一百萬銀元,割讓香港島。條約的簽訂標誌着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但這份條約對於清廷高官來說,最大的恥辱不是割地賠款,而是條約中的“夷婦與大皇帝並書”這句話,啥意思呢,這裏的“夷婦”指的是維多利亞女王,把這個女王跟清朝大皇帝並列,顯然是讓大清朝徹底丟了顏面。

1895年4月17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在日本馬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標誌着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這個條約讓日本獲得了2億兩的軍費,相當於清政府3年的財政收入。將臺灣割給日本,造成了臺灣和大陸難以彌補的隔閡,遺患至今。

這個條約是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奧、西班牙、荷、比等十一國政府,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簽定的不平等條約。這個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其中包括賠款9.8億兩白銀,將化東交民巷爲使館界,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紮北京到山海關等內容。

中國近代史上的三大不平等條約是哪三個

(1)鉅額的賠款,是列強對中國空前的大規模勒索;爲支付這筆賠款,在此後的39年裏,清政府加緊搜刮人民,使中國人民生活更加貧困,社會經濟更加凋敝;

(2)在北京設立的“使館界”,實際上是“國中之國”,是帝國主義策劃侵略中國的大本營。外國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區,使清政府完全處於軍隊的控制之下,便於侵略者直接派兵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鬥爭;

(3)按照條約規定,清朝官吏嚴厲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鬥爭,進一步成爲帝國主義幫兇;

(4)設外務部的規定,便於清政府能夠按照外國侵略者的意旨實行賣國的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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