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是誰提出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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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鳩。三權分立是法國著名的啓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提出的。

三權分立,是西方一種關於國家政權架構和權力資源配置的政治學說,主張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種國家權力分別由不同機關掌握,各自獨立行使、相互制約制衡。

三權分立是誰提出的呀

三權分立的思想最早應追溯到亞里士多德。他認爲國家的職能分爲議事、行政和審判三個方面,即“政體三要素”論,爲分權理論奠定了思想基礎。三權分立制度在西方各國有不同的表現形式,比較有代表性的有美國的總統制、英國的內閣制、法國的雙首長制三種模式。在美國,行政權指政府,立法權指國會的上下議院制度,司法權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

三權分立是爲了保障自由,真正來說,自由是一種權利,而權利必須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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