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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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思是:人類的運動、變化、發展受到地球的的制約,地球的運動變化受到太陽系的制約,事物運動變化的規律和軌跡自然而然、生生不息。
這句話出自《道德經》,春秋時期老子(李耳)的哲學作品,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
原文:道德經·第二十五章
【作者】老子
【朝代】春秋時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
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譯文
有一個東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經存在。聽不到它的聲音也看不見它的形體,寂靜而空虛,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獨立長存永不停息,循環運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爲萬物的根本。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強把它叫做“道”,再勉強給它起個名字叫做“大”。它廣大無邊而運行不息,運行不息而伸展遙遠,伸展遙遠而又返回本原。
所以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間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純任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