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業主有哪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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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有權。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專有部分包括地板、天花板和四壁形成的空間。

2、共有權。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且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共有部分分為全小區、全樓共有以及兩户共有,比如樓板承重牆之外的隔牆。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需要2/3業主參與表決,3/4業主投贊成票。

3、管理權。分為一般事項和重大事項,一般事項包括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的議事規則管理規約,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選聘服務企業和管理人員,重大事項包括籌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改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商品房業主有哪些權利

1、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2、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3、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4、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物業與業主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業主通過支付服務費用獲得物業提供的服務,這是工作性質上來講的。如果從合約來説,他們是對等的契約關係,業主根據合約承擔產品費用,而物業提供養護、管理、維修等工作。對於物業與業主兩者之間是需要好好維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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