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賬戶餘額怎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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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賬戶餘額可以提取使用,但是要符合以下情況:

1、用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

2、用戶已退休或離休提取。

3、用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和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提取。

4、用戶出境定居提取。

5、用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用戶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情況下,可以提取付租金。

公積金賬戶餘額怎麼使用

1、員工離休、退休,職工完全喪失現有勞動能力或者與單位終止勞動合作關係的,具有提取公積金的條件,畢竟員工離休,退休,或者說完全喪失勞動的能力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2、公司員工在居民較低生活保障範圍內、家裏經濟狀況不是很樂觀的,享受城鎮特困救助待遇的員工,具有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3、相關人員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同時需要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4、戶口遷出本市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屆時需要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和提取人的身份證

5、公司的員工已經死亡的,這一條和之前提到的員工離休或退休喪失勞動能力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6、員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刑期期滿的時候已經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法院的判決書。

1、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覈通知單》,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覈,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借款人依據審覈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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