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的子女哪些職業不可以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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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的子女不可以做陪審員、法官、檢察官、公務員、律師、司法鑑定等等。一般的情況下,公共職業顯然是不適合的,因爲會擁有着比較嚴格的政治審覈,如果父母有類似的情況,相信在審覈時都無法通過。

法官和陪審員

因爲犯罪受到過刑事處罰,不可以擔任法官,即便是父母服刑子女也會受到影響。這一點在陪審人員這一方面同樣會適用,我國在多方面都會有着嚴格的法律規定。因此需要嚴格的按照規定。

服刑人員的子女哪些職業不可以參加

檢察官和公務員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還有公務員法,但凡是受到過刑事處罰之前,被開除公職有法律規定,不可以被錄用的情形之外都不可以參加。這意味着如果父母之前有過違法犯罪行爲,現在正處於服刑的階段,子女自然不可以做這兩個工作。即便是服刑完畢,子女在參加工作時也無法通過政治審覈,想要從事這些工作就會有着較大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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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還有司法鑑定

律師和司法鑑定是兩個科學性質比較強的職業,會有着嚴格的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還有全國人大司法鑑定的管理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限制民事行爲能力,受過刑罰處罰,被開除公職,此類情況下都不可以做律師行業。這意味着如果父母正處於服刑的階段,作爲子女會受到影響,不可以作爲律師,甚至可能會限制人身自由。另外,如果曾經被開除公職處分,曾經犯過刑事處罰,會影響到司法鑑定業務。這種影響不僅僅是影響到自己、會影響到子女,在這類情況下應該循規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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