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意義

來源:趣味百科館 1.29W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意義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意義是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蓬勃發展。

民族區域自治是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爲前提和基礎的,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它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別是少數民族把熱愛本民族與熱愛祖國的深厚感情結合起來,更加自覺地擔負起捍衛祖國統一、保衛邊疆的光榮職責。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重要內容。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統一的祖國大家庭裏,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爲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區的內部事務,行使當家做主的權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