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除了土地私有制還有什麼

來源:趣味百科館 2.02W

商鞅變法除了土地私有制還有:

1、獎勵耕戰,生產糧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2、根據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廢除沒有軍功的舊貴族特權。

3、普遍推行縣制,設置縣一級官僚機構,由國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商鞅變法,是指衛國人商鞅在秦國實行的變法運動。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嬴渠樑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商鞅爲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縣制,獎勵耕織和軍功,實行連坐之法”爲主要內容的變法。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在經濟上,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係,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在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發展成爲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國家,爲秦的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爲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商鞅變法除了土地私有制還有什麼

商鞅變法廢除了什麼舊制度?建立了什麼新制度?

廢除舊的奴隸制,建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商鞅變法具體內容包括獎勵軍功、重農抑商、嚴刑酷法三個方面。

獎勵軍功的首條措施就是“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爲屬籍”。這條法令從根本上打破了貴族仗着自己和領導是親戚就世世代代佔有優勢政治地位的局面,而是拿軍功作爲標準來分配金錢和利益。社會地位也是用軍功來衡量的,而不是以財富來衡量。

在經濟方面,商鞅變法,一方面是重農,另一方面是抑商。農業方面是廢井田、開阡陌,按照田地面積統一收取賦稅。商鞅變法就是要廢除“井田制”,准許農民開墾新天地,准許他們耕種土地,而且還可以自由買賣土地。國家不管誰在耕地,只管按畝收稅。這樣來,公家和私人都得到了好處,生產力就得到了解放。

對待商業,商鞅的新法規定:對致力於本業,生產糧食布匹多的人,免除他們的賦役。而不務正業,因爲懶惰而貧窮的人,全家都會被收爲國家奴隸。在商鞅眼裏,那些捨本逐末熱衷於商業的人,都是一些動機不純、好吃懶做、投機取巧、四處鑽營的人。對於這樣的人,一定要嚴厲打擊,決不姑息。

商鞅還制定了許多針對老百姓的嚴刑酷法。把老百姓按戶組,五家爲保,十戶相連,只要有一個人作奸犯科,所有人都逃脫不了干係向官府報告和揭發違法行爲,就相當於在戰場上砍下了敵人的腦袋,立了大功;而不去告發或者藏匿違法者,就相當於在戰場上向敵人投降,要處腰斬之刑。

擴展資料

商鞅變法的背景

春秋戰國時期是分封制崩潰、中央集權制確立的過渡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原有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的產生。

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着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

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爲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併,秦孝公引進人才,變法圖強。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的內容在經濟方面有哪些?

商鞅變法的內容在經濟方面有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統一度量衡等制度。 商鞅變法: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衛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爲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爲戰國後期最富強的集權國家。秦國的舊制度被徹底廢除,經濟得到了發展,秦國逐漸成爲戰國七雄中實力最強的國家,爲後來秦王朝統一天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拓展資料

商鞅變法(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戰國時期秦國秦孝公支持商鞅進行的一次較爲徹底的封建化變法改革運動。 商鞅變法運動壯大了秦國國力,爲秦後來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它推動了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轉型,對中國歷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春秋戰國時期是分封制崩潰、中央集權制確立的過渡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原有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的產生。 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着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

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爲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併,秦孝公引進人才,變法圖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