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資到哪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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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農民工資到哪申訴?的答案是:勞動部門

拖欠農民工資到哪申訴?

拖欠民工工資首先請找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申訴,在維權的過程中最好提供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憑據,比如工資單、考勤表、工作文件等等。在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爲可以與老闆進行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可按照以下幾個程序解決: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2)調解程序。不願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願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申請仲裁。

(3)投訴。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非法職業中介機構等侵害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4)行政複議。勞動者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5)仲裁程序。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

(6)法院審判程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將對方當事人作爲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程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序。

同時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4)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訂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5)被訴人工商註冊信息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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