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注意哪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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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瞭解登記購房人

在借名購房前,實際出資人應當對登記購房人進行全面瞭解,不僅限於誠信情況、爲人處事等方面的內容,還有相關的身份證件以及債務關係等,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損失。

2、做好書面約定的協議

如果雙方沒有做好書面約定,那麼在發生糾紛時實際出資人就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但如果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書面約定,當實際出資人主張房屋確權或者依據雙方之間的委託等民法典律關係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法院就會予以支持。

3、約定不清也可追還款項

實際出資人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其存在保留所有權的意思表示的,那就無法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但有權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

4、做房地產個人抵押

實際出資人還可與登記購房人至房地產交易中心就該房地產做一個個人抵押,由登記購房人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實際出資人,這樣登記購房人就無法跳過實際出資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損害實際出資人的利益。

借名買房注意哪些細節

1、錢房兩失

借名購房的出資人並不是登記權利人,因此即使出資人事實上對該房屋佔有、管理和使用,也不是法律上的處分人。如果借名購房後登記權利人反悔,出資人無法提供借名購房的證據,那麼自身利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即使出資人有足夠的證據也會給自身帶來許多麻煩。

2、所有權不受保護

有些出資人不具備購買某些特殊性質房產的資格,因此在產生糾紛的時候,即使登記權利人認可借名購房的事實,出資人也不可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3、房子被登記人出售無法追回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不動產物權必須經過登記發生物權效力。一經公示,就產生了公信力。因此登記權利人如果擅自處分該房屋(如出售),交易另一方是善意獲得且已經辦理變更登記的情況下,法律會偏重保障善意相對人的利益,也就是說出資人不可能要求取消交易拿回房屋。如果證明了借名購房的事實存在,也只能要求登記權利人承擔責任。

4、登記人對房屋進行抵押

如果登記權利人擅自在該房屋上設定抵押,且在第三方爲善意的情況下,出資人如果要求確認權屬,通常需要滌除他項權利,才能獲得第三方的認可,如果抵押權人按照法律規定和抵押權登記實現抵押權,勢必對出資人的權利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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