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羣體理論

來源:趣味百科館 9.02K

社會心理學中關於羣體問題的一般理論觀點。羣體是根據一定的特徵(階級、民族屬性、共同活動的情況,人際關係的發展水平,組織特點等等)而從社會整體中區分出來的人羣共同體。

研究概況

社會心理學研究羣體問題已有長久歷史。從它開始的早期,就已着手探討這一問題。也陸續提出過形形色色的羣體理論觀點。法國社會學家G.勒邦在其著作《羣衆》(1896)會考察羣體行爲問題,他認爲羣衆是衝動的、無理性的、沒有責任感的、愚蠢的,個體一旦參加到羣衆之中,由於匿名、感染、暗示等因素,會喪失理性和責任感,表現出衝動的、兇殘的反社會行爲。後來社會心理學中的個性消失概念,就是勒邦這一思想的延續。在W.麥獨孤的《社會心理學導論》(1908)中,認爲人類具有“結羣本能”──一種尋找夥伴並與他人結羣的先天傾向。在西方社會心理學的羣體理論中,有較大影響的是F.H.奧爾波特提出的事象結構論。他認爲,人類的羣體都是個體通過一系列的社會活動、相互發生關係而形成的。時過事移,羣體則隨着社會環境的變化而改組其結構。另一種較有影響的羣體理論觀點是K.勒溫提出的團體動力學。他把格式塔心理學的原理搬用於羣體行爲上,認爲羣體所具有的某些心理特徵並不等於它的各部分之和。羣體動力學主張,應當把羣體看成一種動力整體,不可能通過分析羣體中的個體情況來達到對一個羣體的分析。

60年代初,蘇聯社會心理學也開始提出、形成自己的羣體心理學理論。它主張,社會心理學應當以歷史唯物論觀點爲指導,在現實社會關係的基礎上,研究現實社會生活中的現實羣體,而不是去研究人爲的、假設的羣體(西方的羣體心理學研究往往如此)。

羣體的基本特徵和參量

羣體作爲社會心理學的研究客體,具有以下特徵和參量,即①羣體的組成:組成羣體的成員情況。

(2)羣體的結構:溝通結構、“權力結構”(領導和被領導關係)、傾向結構、情緒結構、人際關係結構等;而如果把羣體看作是從事共同活動的主體,那麼最主要的,還有羣體的活動結構,其中包括羣體成員在共同活動中的職能分配情況。

(3)羣體的過程:羣體中所發生的各種過程,也就是羣體中人際關係的動態方面。

(4)羣體的價值和規範:羣體及其成員認爲應當遵守的行爲標準、準則;與此相聯繫着的還有藉以保證羣體規範爲其成員所一致遵守、履行的羣體制裁體制。

(5)羣體的發展水平。社會心理學通常從上述方面對羣體進行分析考察。

羣體的分類

社會心理學者考察羣體問題時,曾各自從不同的角度對它進行分類。例如,美國的D.卡茨從羣體的社會功能角度把羣體劃分爲:

(1)爲創造社會財富而形成的生產性羣體;

(2)爲維護特定社會而存在的養護性羣體,如教育機構、宗教羣體、醫療康復機構等;

(3)政治性羣體,如國家機構、政黨、軍隊、工會、社會團體等;

(4)爲創造社會知識財富、發展科學技術而形成的適應性羣體,如科研部門、藝術組織等。

在蘇聯 г.Μ.安德烈耶娃的《社會心理學》教科書(1980)中,對羣體作了如下的分類:

什麼是羣體理論

作者主張,社會心理學主要應當研究現實的羣體。也有人認爲應當劃分正式的羣體和非正式的羣體、隸屬羣體和參照羣體。

羣體和共同活動

人們之所以結合成爲羣體,是因爲他們要在羣體中從事某種或某些共同活動。這種共同活動指向於一定的社會目的,而羣體則是這種共同活動的主體。由於羣體成員從事着內容和形式一致的共同活動,於是產生了這樣一些羣體心理特徵,如羣體興趣、羣體需要、羣體規範、羣體價值、羣體輿論、羣體目的等等,也產生了羣體成員間的親近感、團結性等心理共同性。由於羣體所進行的共同活動是具有社會意義的活動,這就使羣體成爲現實社會細胞。它把社會和個人聯繫起來,社會則通過羣體對其成員施加影響,個人也在社會的影響下得到發展,形成自己的心理品質。所以,共同活動是羣體得以形成、整合以至發展的根本因素和主要特徵。羣體成員參加共同活動,是他們形成心理共同性的先決條件。

羣體的發展

任何一個現實的、具體的羣體都處於一定的發展水平上。在西方社會心理學中,作爲分析羣體的形成水平的主要參量是:羣體存在的時間、羣體中所形成的支配和服從關係、羣體溝通的數量、羣體成員相互選擇的數量等。在蘇聯社會心理學中,分析羣體的發展水平時,主要是考慮以下兩個因素:共同活動內容對人際關係的中介水平和共同活動內容的社會意義。A.B.彼得羅夫斯基於60年代中期提出的人際關係活動中介理論,後來成爲蘇聯社會心理學中有影響的羣體理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