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廠土地使用期多少年

來源:趣味百科館 1.78W

一般工廠土地使用期多少年的答案是:50年

一般工廠土地使用期多少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國土資源部門在出具證件的時候就知道該土地將來是修建工廠所用的,我國對於工廠和工業園區的土地使用年限一直規定的都是50年,不過由於物權法當中沒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以後續期的手續和續期的費用問題,所以,工廠的負責人也完全能放心,在工廠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以後國家無權強制收回。

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佈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爲。

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佈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爲。

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佈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佈,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爲。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