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買房新政策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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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1日,成都住建出臺買房新政策具體變化如下:

1、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但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可在中心城區購房;

2、購房人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我市就業,可在近郊區(市)縣購房;

3、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現有限購套數基礎上新購買1套住房;

4、新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或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年後方可轉讓;

5、在全市範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爲2年;

6、住房出租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一次性新增購買一套住房;

7、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調10%,雙職工首套房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

8、鼓勵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優化房地產金融服務,適當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價水平。

成都買房新政策2022

1、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的目的是什麼?

答: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需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2、個人連續繳納社保滿12個月及以上的,其購房區域如何認定?

答:個人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及以上的,可以在個體工商戶註冊地相應限購區域購房;非個體工商戶的,其購房資格參照公司註冊地在五城區的情形執行。

3、二孩及以上家庭如何認定?

答:依託成都市網絡理政辦、公安、衛健等部門數據共享,結合戶籍信息、出生信息由系統進行判定,系統無法判定的可通過申請人提供戶口、出生證明等材料予以認定。

4、是否所有新購買住房都是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或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年後方可轉讓?

答:不是。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規定,新購買的住房在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年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方可進行轉讓。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滿3年也不得轉讓,也不得進行合同備案變更。

人才公寓、重大產業化項目配套住房、登記報名人數在當期房源數3倍以上的熱點樓盤、以人才名義獲取購房資格購得住房的限售年限不變。

5、居民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房屋通過審覈後,是否申請通過1套即可新增購買1套住房資格?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對房源權屬等數據進行信息比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平臺房源庫管理、公示。房源入庫後,居民信息自動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門,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房屋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資格。居民一次或多次,將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居民將名下唯一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不認定爲無房家庭。

6、新市民、青年人如何申請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

答: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通過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提出申請,審覈通過後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天府租賃碼”,通過平臺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7、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租金標準如何確定?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租金標準不超過市場租金的90%,且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市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定期發佈的《成都市租賃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

8、對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房屋如何監管?

答:居民通過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提出申請,閱知《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權利義務告知書》,簽訂《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承諾書》,承諾出租房屋5年內不上市交易且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不低於1年等內容。因法院判決、繼承等情形造成房屋轉讓的,該套住房仍須作爲保障性租賃住房直至5年期滿。

9、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房屋出租人違反相關規定如何處理?

答:出租人發生違規違約行爲的,將對出租房屋和通過出租房屋獲得資格購買的房屋進行房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限制,直至出租人整改後方可解除。

10、公積金政策有什麼優化?

答:進一步發揮公積金對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調10%,即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下調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下調至30%。此外,雙職工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70萬提高至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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