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負責統籌協調個人信息保護工作

來源:趣味百科館 2.69W

誰負責統籌協調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的答案是:國家網信部門

《網絡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1. 基本信息。爲了完成大部分網絡行爲,消費者會根據服務商要求提交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在內的個人基本信息,有時甚至會包括婚姻、信仰、職業、工作單位、收入等相對隱私的個人基本信息。

2. 設備信息。主要是指消費者所使用的各種計算機終端設備(包括移動和固定終端)的基本信息,如位置信息、Wifi列表信息、Mac地址、CPU信息、內存信息、SD卡信息、操作系統版本等。

3. 賬戶信息。主要包括網銀帳號、第三方支付帳號,社交帳號和重要郵箱帳號等。

4. 隱私信息。主要包括通訊錄信息、通話記錄、短信記錄、IM應用軟件聊天記錄、個人視頻、照片等。

5. 社會關係信息。這主要包括好友關係、家庭成員信息、工作單位信息等。

6. 網絡行爲信息。主要是指上網行爲記錄,消費者在網絡上的各種活動行爲,如上網時間、上網地點、輸入記錄、聊天交友、網站訪問行爲、網絡遊戲行爲等個人信息。

誰負責統籌協調個人信息保護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五條 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一)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爲。

3、犯罪主體: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以及單位的工作人員(自然人)。

4、主觀方面:故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