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共同購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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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手續證件要齊備

辦理房產共有的相關手續需要帶齊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購房合同,證件帶齊才能順利的辦理好相關的登記手續。此外,雙方如果要共同申請房貸的話,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2、房產手續辦理必須雙方共同到場

⑴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⑵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⑶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爲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3、準夫妻需要約定好房產份額

一般情況下,如果夫妻二人已領結婚證的話,那麼房產一般爲平等共有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準夫妻會在婚前購置新房,那麼在還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雙方共同購買房子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房產的。那麼此時購置房產,應該按照雙方的出資情況多少,來按份共有房產,這也就需要各位準夫妻在辦理相關手續前,約定好各自享有的份額是多少,避免日後引起糾紛。

夫妻雙方共同購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驗明產權是關鍵

買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產權的關係是否明晰,有無遺留糾紛問題,防止一房兩賣,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還要弄清楚所購房屋的性質,是不是屬於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子。

如果是期房首先了解開發商是不是已具備商品房預售資格,也就是查看“五證”是否齊全。

五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2、籤合同

確認買賣雙方合法身份,簽訂《買賣契約》時,買方需交納購房首付款或訂金,切記此款應親自交給賣主,並由賣主出具收據。交給其他人,一定要審查對方的委託授權書,以確認對方是否是賣主的合法代理人。

3、辦手續

經過選房、看房、籤合同三個步驟後,將進入買房的實質性階段。

具體是:房屋面積測繪、房屋價值評估、房屋抵押貸款、房屋產權過戶、取得回執。購房後應儘快辦理房產證。

4、交房

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完所有手續後,買賣雙方按合同條款交接房屋,驗收房內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和附屬設施,驗收合格後買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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