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的極限狀態分爲哪兩種

來源:趣味百科館 4.87K

結構的極限狀態分爲哪兩種的答案是:承載能力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

結構的極限狀態分爲哪兩種

結構的極限狀態分爲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所謂的結構極限狀態,是指結構或構件滿足結構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三項功能中的某一功能要求的臨界狀態。超過這一界限,結構或其結構就不能滿足設計規定的該功能要求,而進入失效狀態。

結構或構件達到最大承載力、出現疲勞破壞或不適於繼續承載的變形狀態,稱爲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當結構或構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即認爲超過了承載能力極限狀態。

結構或結構構件達到正常使用和耐久性能的某項規定限值的狀態稱爲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當結構或構件出現下列狀態之一時,即認爲超過了正常使用極限狀態。

若S>R,則構件將破壞,即屬於不可靠狀態;

若S<R,則構件屬於可靠狀態;

若S=R,則構件處於即將破壞的邊緣狀態,稱爲極限狀態。

因S>R是不可靠的,R比S超出很多是不經濟的。我國的設計就是基於極限狀態的設計,即概率極限狀態設計,以分項係數形式表達。

推廣到一般情況,如結構或構件超過某一特定狀態就不能滿足上述某項規定的功能要求時,稱這一狀態爲極限狀態。極限狀態通常可分爲如下兩類: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與正常使用極限狀態。

確定極限荷載的方法有靜力法、機動法和逐步計算法等。用基於極大定理的靜力法計算極限荷載,首先要假設各種不違背塑性屈服條件的內力,然後用平衡條件求出各組內力相應的可接受荷載,在所有的可接受荷載中最大的一個就是極限荷載。

用基於極小定理的機動法計算極限荷載,先要選取結構的各種破壞形式,用平衡條件求出每一種破壞形式的可破壞荷載,在所有可破壞荷載中最小的一個就是極限荷載。

逐步計算法先對結構進行計算,求出最先屈服的截面,然後解除該約束,代以相應的極限內力。繼續計算時,結構的超靜定次數降低了1次。進而求出第2個屈服的截面,再解除約束,代以相應的極限內力,則結構的超靜定次數又降低了1次。

如此逐步計算,直至結構成爲機構,從而得到極限荷載。如果已經屈服的截面在下步計算中出現反向內力,該截面將返回彈性階段工作,結構的超靜定次數又重新提高,因此計算中需要逐步進行校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