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入住物業費怎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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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入住物業費怎麼收的答案是: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費,是指物業管理人提供物業服務,接受物業服務的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應支付的費用。業主支付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訴,但是不能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

1、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交納。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按照購房合同如期交房,並完成了正常交接,那麼業主就不該承擔房屋交接之前的物業費等。

2、若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延期交房,那麼在此期間的物業費應由開發商承擔,購房者無需支付交付前的任何物業費用。

3、若開發商如期交房,但由於業主的原因導致逾期接收房子,那麼開發商在通知業主時,業主就應承擔此後的相應物業費用。不過,在特定的情況下,業主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減免,比如有些地方規定:購房後從未入住或者入住後連續超過6個月未使用,經物業公司確認後,可從第七個月開始,按照70%的標準繳納物業費。

新房未入住物業費怎麼收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的相關義務及責任】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爲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爲,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爲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爲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1.服務的事項須一一列明。

2.負責人員包括總負責人和各項事項的負責人。

3.質量要求.每一種具體管理事項的質量要求。

4.收費項目:哪些項目是收費的。

5.收費計算標準:應當執行約定的標準。

6.履行情況:各項服務事項的履行情況。

7.維修資金使用情況:依據何種理由使用、使用標準、使用數額、結餘數額等。

8.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特別是如何處置的結果。

9.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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