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的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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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的辦理流程是首先要先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然後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拿測繪圖(表);接着領取相關文件;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提交申請材料;最後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房產證的辦理流程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爲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爲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以爲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爲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爲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爲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爲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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