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文言文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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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文言文意思

之文言文意思

一、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爲“他”(他們)、“它”(它們)。

2、活用爲第一人稱

。如君將哀而生之乎?

《捕蛇者說》

3、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爲“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師說》

二、用作助詞:

1、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爲“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衆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2、賓語前置的標誌,不譯。

如: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師說》

3、定語後置的標誌,不譯。如: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4、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5、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三、動詞,譯爲“到、往”,

如:吾欲之南海,何如?《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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