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房產證的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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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房產證需要的流程如下:

1、攜帶身份證明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遺失登記;

2、經過查檔,房產檔案局出具產權證明;

3、登報申明遺失的房產證作廢;

4、攜帶申請書、遺失公告等材料補辦房產證。

補辦房產證的流程有哪些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規定,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1、不能買賣

房地產交易的最終成交標準是房產過戶,但如果沒有房產證,就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2、不能抵押

許多人用房子作爲抵押,向銀行或其他信貸公司借錢。用房子作抵押的條件是擁有房子。如果沒有房產證,銀行或信貸公司不會輕易借錢給你。

3、不能出租

如果出租房屋沒有房產證,雙方之間的租賃有爭議,出租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4、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護

當房屋產權與他人發生糾紛時,房產證是重要的權益憑證。只要你的名字寫在房間裏,你的權利和利益就可以得到儘可能的保證。

5、不能得到補償

一旦遭遇房屋拆遷補償,購房者會因沒有房產證而有可能得不到補償。

6、不能辦理繼承或贈與手續

房屋進行贈與或繼承時,要辦理公證手續。辦理公證手續,就必須出示房本等材料,相關部門纔會予以批准,否則辦事人員是不會同意的。而辦理不了贈與繼承等公證手續,會影響到未來的房子權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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