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來源:趣味百科館 1.95W

1、房屋:包括房屋的數量和質量在數量上應明確計量單位,在質量上應明確房屋是高層建築還是多層建築、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房屋的層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積、房屋的環境、配套設施以及物業管理等,都必須明確清楚。

2、價款:即一方當事人以貨幣形式支付對方房屋的代價,是買受人最主要的義務它既是房產買賣合同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積、房屋質量的價值表現在合同中應明確支付貨幣的名稱、單價、總價以及付款方式。

3、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即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續,房屋價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辦法等,房價是現金支付還是支票支付,是在出賣人所在地支付還是在買受人所在地支付等。

4、產權登記及費用:明確產權登記時雙方的職責分工、產權登記的時間以及有關費用等。產權過戶登記費、印花稅、契稅及其他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5、房屋基地使用權:房屋基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者集體。

6、違約責任:合同訂立後,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而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即爲違約責任。比如開發商逾期交房,交房時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者購房者不按期支付價款等。出現類似的情況,是強制履行合同,還是支付違約金等。

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1、使用規範合同文本。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其實這並不是真正購房合同,也不是購房必經程序,簽訂這樣合同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此外,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候也應該先了解與開發商簽訂是不是由當地房產部門同意規定購房合同。

2、明確具體交房時間。

大家都知道期房都是需要等上一段時間才能夠交房入住,不像現房可以即買即住,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工程複雜性出現延期交房是非常正常事情。爲了確保購房者自身利益,建議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爲“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責任。

3、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大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房屋使用交付。

4、約定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應該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平等性。

5、關於貸款不成約定。

不少人買房都是需要向銀行貸款,但不排除部分購房者會因爲徵信或者其他問題造成銀行拒貸,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在購房合同中和開發商約定清楚,如果購房者因貸款被拒而導致無法買房,開發商要如數退還購房者所繳納定金和其他款項。如果購房合同中無約定,購房者個人不僅定金要不回來,可能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6、明確退房責任。

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麼,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責任,寫明在確定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利息、罰金等。

7、確認物業管理事宜。

這一點主要是約定好前期小區物業公司是誰,物業管理範圍即物業管理具體包括什麼,以及前期物業收費標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