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位屬於業主還是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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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停車位的歸屬,需要具體要看停車位的位置和性質。

1、倘若是地面的停車位,則是屬於全部業主的,所得的收益也屬於全部業主。

2、倘若是地下的停車位,則是屬於房產商的,房產商可進行出售。

3、倘若是人防車位,則是屬於國家的,雖然不可買賣出讓,但是能租賃。

小區停車位屬於業主還是開發商

小區車位買賣是否合法主要看車位的性質,如果車位屬於產權車位則可買賣產權,如果是非產權車位的買賣,實際是一種租賃行爲,是租賃車位,《合同法》中租賃期限最多20年,也就是說你買到的是車位的使用權,在租期屆滿時使用權也就滅失,租期結束後可以繼續申請租用。

總的來說,大家在買車位的時候需要問清楚是否產權車位,簽訂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非產權車位到期後不受法律保護,因此自身利益有可能受損,避免事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產權車位

開發商自建的地下車庫,且取得車庫產權,可委託物業公司租售車位。這種產權車位歸開發商或建築物的建設者所有,車位產權可買賣,產權期限爲70年與住房產權期限一致,一般在售樓時候配套車位。

2、公攤車位

就是已經納入公攤面積建設的車位,佔用業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車輛的車位,屬業主共有,業主不能霸佔車位。這種車位是不能出售的,買方也無法拿到產權證,是歸所有業主共同享有。

3、人防車位

按照《物權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誰投資,誰受益”原則,人防車位產權歸國家所有,在不妨礙防空功能和業主車位需求情況下,開發商只擁有車位的使用權,不可出售,使用期限20年,到期後可繼續租賃,開發商可約定收取一定的租費,如國家戰時需要則無條件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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