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買賣協議怎麼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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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買賣協議只要是基於當事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自願達成的,即爲有效協議。

2、但是房屋的所有權轉移,須辦理登記才發生法律效力。

3、農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且村民只有使用權,城鎮居民購買的,不能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

4、在房屋買賣協議有效,但是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時,屬於房屋出售方無法履行合同,購買方如果已經付款,造成損失則出售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農村房屋買賣協議怎麼寫有效

1、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爲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或隨房屋轉移。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受人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爲一般無效 。房屋的產權爲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

3、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4、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城鎮居民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應認定無效。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爲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因此對這類合同,應因違反國家政策而認定爲合同無效。

5、非法轉讓,合同無效。主要包括轉讓或買賣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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