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跳單中介糾纏怎麼辦

來源:趣味百科館 1.45W

買房“跳單”被中介糾纏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買房跳單確實屬於買主違約的行爲,當中介方要求承擔相關責任的時候,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

2、當買方並沒有與中介公司簽訂委託訂購協議時,中介公司的糾纏是沒有依據的,買方可以以侵犯個人權益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買房跳單中介糾纏怎麼辦

“跳單”後,中介訴到法院要求購房者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件在結果上卻不盡相同,有的中介訴求被完全駁回,也有的被支持得到一定賠償。

通常來講,法院會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第一、未簽訂約束性文件。

如果中介帶客戶看房,但未簽訂書面《看房確認書》等書面文件,或者書面文件中並沒有限制購房人交易的條款,發生所謂的“跳單”情況,中介無法主張賠償。

第二、簽訂了約束性文件。

那麼簽訂了《看房確認書》等限制性文件是否就肯定能得到賠償呢?也不一定。

有的案子,購房人雖然簽訂了《看房確認書》,但由於通過該中介與房主未達成一致,服務已經結束。之後又確實通過其他中介與房主達成交易,且另一中介也確實掌握該房源,並提供了相應服務,這種情況表面看違反了當初的約定是“跳單”了。考慮到實際情況和中介要求籤署的文件通常是格式條款的情形,法院也未必支持中介的索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條規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根據第九百六十五條規定:委託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