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所有權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趣味百科館 2.66W

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對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使用權利。土地所有權是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體現。在我國,土地所有權的權利主體只能是國家和農民集體,其它任何組織和公民個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權,這是由我國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決定的。土地所有權的四項權能即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所有權的區別是什麼

1、看房屋是否有產權證:購房者在選擇二手房的時候,首先應該看房屋是否有產權證。一些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可能是因爲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如開發商欠繳政府費用、設計變更未經批准),導致長時間內無法取得產權證。如購買此類房屋,先要把未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弄清楚,對未來風險有充分預期,再決定是否購買。

2、看產權證真僞:房屋買賣前,購房者一般會驗證產權證,但產權證的真實性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考慮的。鑑別產權證的真假的方法一般可以從看封皮、看紙張、看防僞底紋、看發證機關蓋章、看註冊號、看縫製、看附記、看圖紙等方面入手,但是最直接、有效的防範方法,是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查詢,覈實產權的真實性。

3、查明房屋是否可上市: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看土地、房屋產權的關係是否明晰,有無遺留糾紛問題。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況等產權受限制的情況存在,買房人在購買房屋後,將無法順利取得所有權,甚至可能造成經濟損失。

4、看該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權人:如果房屋爲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