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噸稅由誰負責徵收的啊
船舶噸稅由誰負責徵收的啊的答案是:海關
噸稅由海關負責徵收,海關征收噸稅應當制發繳款憑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噸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爲應稅船舶進入境內港口的“當日”。應稅船舶在噸稅執照期滿後尚未離開港口的,應當申領新的噸稅執照,自上一次執照期滿的次日起續繳噸稅。應稅船舶負責人應當自海關填發噸稅繳款憑證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清稅款。納稅人未按期繳清稅款的,自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徵收船舶噸稅的主要目的是爲了限制外國航運業的利益,以扶持中國航運業的發展,其次,我國徵收船舶噸稅,不僅有利於對往來港口的國際航行船舶進行嚴格管理,保護各國的遠洋運輸業的發展,而且還能爲港口建設、海上幹線公用航標的建設和維護籌集資金。實行現代船舶噸稅制可以有效促進中國籍船舶增加,擴大船隊規模,提高航運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第三條至第六條、第九條;
第三條 噸稅設置優惠稅率和普通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應稅船舶,船籍國(地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船舶稅費最惠國待遇條款的條約或者協定的應稅船舶,適用優惠稅率。
其他應稅船舶,適用普通稅率。
第四條 噸稅按照船舶淨噸位和噸稅執照期限徵收。
應稅船舶負責人在每次申報納稅時,可以按照《噸稅稅目稅率表》選擇申領一種期限的噸稅執照。
第五條 噸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船舶淨噸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第六條 噸稅由海關負責徵收。海關征收噸稅應當制發繳款憑證。
應稅船舶負責人繳納噸稅或者提供擔保後,海關按照其申領的執照期限填發噸稅執照。
第九條 下列船舶免徵噸稅:
(一)應納稅額在人民幣五十元以下的船舶;
(二)自境外以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權的初次進口到港的空載船舶;
(三)噸稅執照期滿後二十四小時內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四)非機動船舶(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五)捕撈、養殖漁船;
(六)避難、防疫隔離、修理、改造、終止運營或者拆解,並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七)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或者徵用的船舶;
(八)警用船舶;
(九)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船舶;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船舶。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海關總署2018年第77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