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的差異性主要指什麼

來源:趣味百科館 3.22W

物業服務的差異性主要是針對土地而言的。由於土地數量有限,隨着人口的增加和經濟的發展,就必須開發利用劣質土地。土地的優劣,在農村主要取決於土地的天然尺度和其他自然條件,在城市主要取決於地段的區位及其技術條件。

物業服務的差異性主要指什麼

1、法律性質不同:物業管理是源於不動產區分所有權的準物權,是買受人對其所擁有的不動產享有的法定權利,是業主對其所擁有的特定區域內共有物業的使用和管理的自治權利,其存在的原因在於不動產存在,並因不動產的滅失、買賣、贈予而消失;而物業服務產生的原因在於服務提供者與業主或業主大會的合意而形成的物業服務合同,根據合同生效而取得,由於合同到期而消滅,是典型的債權關係。

2、權利主體不同:新法規定,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所有權利都屬於業主,也就是說,物業管理的權利主體是業主及其組成的業主大會,即使被選聘爲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也只是義務主體,物業服務企業處於被管理、被監督的地位;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利主體是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的員工成爲義務主體,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3、不同的參與主體: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參與主體包括開發建設單位、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業主、房屋認購人、租戶、居委會等單位和個人,如果有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和專業服務企業,兩者都屬於參與主體。但物業服務活動的參與主體主要是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員工,如有單項業務外包的,專業服務企業及其員工也應參與。

4、不同的含義: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其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有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有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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