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是誰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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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

約法三章的主人公是劉邦。漢·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後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以資遵守。

公元前208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裏,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爲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衆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現在 我和衆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法三章。接着,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持,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

約法三章是誰的典故

劉邦和百姓約法三章對劉邦最終取得勝利頗具意義,歷史記載劉邦在攻破關中地區後,在城池下召集羣衆,與大家進行約法三章。後期歷史學者的研究過程中,將劉邦約法三章的對象劃分爲三類:一是平民百姓;二是英雄豪傑;三是有犯罪前科和犯罪意識的人。

其約法三章的內容簡單明瞭,卻影響很大。首先體恤民衆,順應民意,廢除了秦朝原有的殘酷刑罰制度,制定了公平合理的法規;其次給予百姓權利,限制犯罪分子和英雄豪傑起義。劉邦約法第一條是殺人者償命,其主要對象是平民百姓,因爲秦朝時期,實行商鞅變法,採取殺人連坐制度,刑罰也極其殘忍。

漢太祖高皇帝劉邦(公元前256年冬月二十四—前195年四月二十五),沛縣豐邑中陽里人,漢朝開國皇帝,漢民族和漢文化的偉大開拓者之一、中國歷史上傑出的政治家、卓越的戰略家和指揮家。對漢族的發展、以及中國的統一有突出貢獻。

劉邦出身農家,爲人豁達大度,不事生產。 秦時任沛縣泗水亭長,因釋放刑徒而亡匿於芒碭山中。陳勝起事後不久,劉邦集合三千子弟響應起義,攻佔沛縣等地,稱沛公,不久投奔項梁,被封爲武安侯,將碭郡兵馬 。公元前206年十月,劉邦軍進駐霸上,秦王子嬰向劉邦投降。秦朝滅亡。 劉邦廢秦苛法,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鴻門宴後封爲漢王,統治巴蜀地及漢中一帶。 楚漢戰爭前期,屢屢敗北。但他知人善任,注意納諫,能充分發揮部下的才能,又注意聯合各地反對項羽的力量,終於反敗爲勝。擊敗項羽後,統一天下。公元前202年2月28日,劉邦於定陶氾水之陽即皇帝位,定都長安,史稱西漢。

登基後一面消滅韓信、彭越、英布、臧荼等異姓諸侯王,又裂土分封九個同姓諸侯王。另一面建章立制並採用休養生息之寬鬆政策治理天下,讓士兵復員歸家,豁免其徭役,重農抑商, 恢復殘破的社會經濟,穩定封建統治秩序。不僅安撫了人民,也促成了漢朝雍容大度的文化基礎。對匈奴採取和親政策, 開放與匈奴之間的關市,以緩和雙方的關係。

公元前195年,劉邦因討伐英布叛亂,被流矢射中,其後病重不起,同年崩,廟號太祖,諡號高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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