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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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是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的申請。房屋產權登記又稱房屋所有權登記,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登記房屋所有權、抵押權、典型權等其他權利,依法確認房屋產權關係。房屋產權登記時房地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依法確認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形式之一。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是什麼

(一)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二)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並且有明確、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

(三)國有土地範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爲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爲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集體土地範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築爲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爲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四)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層、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爲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六)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爲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爲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爲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七)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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