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費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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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維修基金又叫房屋養老金或者是大修資金,收費標準一般爲房屋房款的2%-3%。

2、物業費是業主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小區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等所收取的費用。

3、公共維修基金的所有權是全體業主,物業費是社區日常的維護與管理兩者性質不同。

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費的區別是什麼

1、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前提有兩個:一是房屋的保修期滿之後才能使用,二是在對公共部位大修、翻修改造的時候才能使用,小問題一般是用物業費來解決的。
2、在不使用維修基金的階段裏,維修基金作爲公共資產和固定資產除了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用作他處。而且使用時要獲得業主的同意纔可。
3、公共維修基金還有一些特殊的用法:
(1)物業費和公共維修基金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轉借一部分,主要是指在社區維修出現的問題不是特別大,物業就可以解決,但是物業公司費用緊張的情況下,物業可以與業主委員會商議從公共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物業費的額度用於社區的維修和翻新備用金,在約定歸還的時間內,物業公司要儘快歸還這筆費用。
(2)社區房屋或者公共區位需要大修使用到公共維修基金的,可預先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這項決定同樣要獲得業主委員會的審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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