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戶主可以更換嗎

來源:趣味百科館 2.83W

安置房戶主可以更換,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安置房戶主可以更換嗎

1、拆遷安置房變更所有權人登記需看房屋的土地性質和變更原因。

2、如果變更原因是買賣,前提是房屋取得產權證後房屋屬於出讓性質的土地,通過當地房屋交易所進行交易。交易時需賣方需提供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婚的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並同時到場簽訂相關手續。未婚的提供單身證明和身份證件,買方的需帶身份證明和資金已繳交易所的資金證明即可,辦理時還需要繳納各種稅費。如果是劃拔性質土地上房屋需5年以上纔可以進行買賣交易,手續同上。

3、如果變更是贈與或繼承需要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後纔可以到主權登記部門變更產權手續,辦理時除帶公證書外其它手續與第2條相同的相應手續。

1、最基本的產權問題

安置房和商品房在產權上是有很明顯的區別的,安置房又可以稱爲不完全產權房,即它具有完全的房屋權,但並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而商品房是這兩個都具有的,有完全的房屋權和土地使用權。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商品房的是出讓,這也意味着前者是沒有繳納出讓金的,後者是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的,所有在買賣交易中,安置房可能要補繳這部分的土地出讓金。

2、交易上的風險

限制多了,風險肯定也會多,所以在交易上,安置房的買賣是要比商品房的買賣風險要大的,所以安置房的買賣很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並會加以規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了該房屋不能夠上市出售,不能夠轉讓,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可能會造成該合同無法繼續進行下去,這就存在了非常大的風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