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法的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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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當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一頂帽子,是第一個獲此獎勵的板球手。“帽子戲法”(英文爲hat-trick)作爲一個專用詞出現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後來,“帽子戲法”被廣泛應用於體育比賽中。

帽子戲法的來歷

來歷

這個說法源於19世紀70年代在英國廣爲流行的板球比賽。板球和美國的棒球相似,都要求投球手投擲的速度越快越好,對方擊球越遠越好。自有板球以來,凡進板球場觀賽的球迷都嚴格遵守着一條規矩:一邁進球場大門便須脫帽,這意味着對球場上所有球員、裁判和觀衆的尊重。因此,帽子就代表了尊重。一般說來,如果一名投球手連續投出3個好球而將對方3名球員淘汰出局,是件相當神奇的事。如果碰到這樣的情況,裁判便授予那個投手一頂帽子,作爲一種至上的榮譽象徵。簡言之,“帽子戲法”的本意就是板球手連續用3個球得分而獲得一頂帽子鼓勵。

帽子戲法的來歷 第2張

在足球比賽中

後來,“帽子戲法”被引用到足球比賽中,其具體含意就是在一場比賽中,一名隊員踢進對方球門三以上個球。在1958年世界盃巴西對法國的半決賽中,貝利一人連入三球,淘汰了法國隊,《貝利自傳》將此次輝煌闢爲一章節,題目就叫“帽子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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