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兩個人名字和一個人名字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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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權份額不同。房產證上有兩個人名字就意味着房子的產權歸兩個人所有,在沒有約定份額的情況下,一般按一人一半算;而房產證只有一個人名字的話,則意味着這套房歸該產權人一人享有所有產權份額。

2、處置房產手續不同。房產證上有兩個人名字的話,在處置房產的時候需要兩個產權人同時到場,且雙方均同意對房產的處置決定才行,比如出售,如果一方單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話,是不合法的,合同無效。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的話,想處置房產只要產權人自己同意即可。

房產證兩個人名字和一個人名字區別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爲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對共有產權人的數量沒有具體的政策限制。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數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應當領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已明確了共有人應當領取《房屋共有權證》,以法規的方式作爲共有人的強行法律義務。

用直白的話來說,就是數人共同擁有房產,共同行使對該房產的權利。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該“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據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已登記確認的房地產權證書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繼承等關係取得房地產的共有人。

1、房產證上加名的程序,如下:

(1)登記權利人由一人申請登記爲兩人,權屬發生變化,應當申請轉移登記。

(2)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產證、夫妻財產約定書(或買賣合同、贈與公證書等)。

(3)費用:登記費、手續費、工本費(共有多發一證);是否徵稅由稅務部門決定。

2、可以委託他人辦理房產證。

轉讓當事人(自然人)不能親自辦理相關手續時,應出具授權委託書,且委託書應註明委託事項和委託權限,並由委託人簽字。委託人應對授權人依規定辦理的有關房屋所有權事宜承擔民事責任。到當地的區或者市公證處辦理一份委託公證300元左右。公證處會提供給你們格式文本,你在文本上選擇委託事項、委託有效期限就可以了。委託人要帶好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一般只要你本人帶這兩樣東西去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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