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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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的答案是:一人

房產證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房產證上面是一人一證,即每個證上只能有一個人的的名字,這是辦理房產證和買房填寫合同的區別,買房時,可以寫多個人的名字但是辦理下來的房產證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拿到的證是《房地產權證》,其他人拿到的證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房產證是指房屋產權的憑證。我國法定的房產證是由國家建設部監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由於其封面是大紅顏色,俗稱大紅本。

有很多人對房產證加名字的問題表示疑問。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呢?其實,買房時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

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爲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 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 的內容相一致。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爲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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