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未辦理房產證可以更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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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房未辦理房產證可以更名嗎的答案是:可以

經適房未辦理房產證可以更名嗎

經適房滿五年,繳納土地出讓金以及其他稅費,辦理下原房主名字商品房房產證。這時纔可以再過戶給你。建議儘快辦理原房主房本,再滿五年你再過戶,省去個稅和營業稅。前提是原房主無其他房產。

第一,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優點是費用較低,過戶的費用大概是房子申報成交價的2.6%左右,一週左右時間即可!

第二,贈與過戶,即你父母將該房子贈送給你,但是必須經過房屋共有權人的同意,所以必須要有公證手續,這樣做的特點是除2.6%的費用外,還要繳納公證費,不建議你使用。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准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爲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爲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爲經濟房屋,中國臺灣稱爲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爲組屋。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築標準。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而不是降低建築標準,它是國家爲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

獲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交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採用出讓方式須交納土地出讓金;

成本結構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購買條件和對象不同,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商品房購買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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