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交房的時候有哪些注意事項

來源:趣味百科館 3.03W

1、注意收房注意房款,商定假如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商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業費不能亂漲價根據現行劃定,新建小區一般由開發商選聘物業治理公司,並簽署前期物業治理協議。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商定。因此,假如在收房時泛起物業費漲價的題目,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

3、注意物業費可以按月交在辦入停止續時,多數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要求業主一次性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一次性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治理費。根佔有關劃定,物業治理的各項收費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計收,但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治理用度。

4、注意繳納契稅籤協議根據劃定,契稅一般於買賣雙方辦理房產權屬過戶或變更時向契稅徵收機關繳納。現實中多數開發商在辦理房屋入停止續時要求業主特別是按揭業主繳納契稅、交易手續費等相關用度,否則不予辦理入停止續。開發商之所以這樣要求,是由於對於按揭買房的業主,在房屋權屬證書未辦下來之前,開發商要爲其承擔階段性連帶保證責任。若業主入住後不能及時繳納產權辦理時應繳納的契稅、交易手續費等用度,會造成房產證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而業主之所以不願意在入住時繳納這些用度,是怕開發商挪用。對此題目,解決辦法是業主與開發商協商,簽訂《契稅繳納協議書》,商定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5、先驗房再辦理手續。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用度之後,才答應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公道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題目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6、建議業主集體收樓。由於購房人專業知識的匱乏,建議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正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題目做商定。

商品房在交房的時候有哪些注意事項

1、請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

2、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購房者共同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無錫市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即兩書一表)原件。

3、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購房者共同驗房,並填寫《房屋驗收情況表》。

4、如發現問題,開發商要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整改,直到業主滿意爲止。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開發商要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簽署《商品房實測面積結算補充協議》。

6、開發商向業主交付房門鑰匙。

7、辦理完上述手續後,開具《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單》。執此單在物業公司進行業主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