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需要幾證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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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要求開發商具備三書一證一表。三書指的是《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一證指的是《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一表指的是《竣工驗收備案表》。

這是開發商在交房前必須先辦理好的證件資料。

交房需要幾證齊全

1.新房開發商以書面形式通知新房購買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新房進行驗收交接。2.新房業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證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內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地點,查驗新房開發企業依法應當取得的書面文件。

3.關注面積問題,索要新房《面積實測表》,向新房開發商瞭解公攤面積大小及組成。4.業主請專業人員對新房質量仔細檢查,記錄問題,並詳細填寫新房驗房單。

5.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新房存在的質量問題逐項予以修復或作出修復書面承諾並經買受人查驗同意後,雙方根據新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結算房款。

6.買受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新房買賣合同或新房預售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7.業主簽署新房《房屋驗收交接單》,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第三方處領取新房鑰匙。

8.業主向新房開發企業依法選定的前期物業管理企業交納物業管理費,並辦理新房物業管理的相關手續。收房注意房款約定如果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注意物業費不能亂根據現行規定,新建小區一般由開發商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並簽署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

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時出現物業費的問題,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注意物業費可以按月交在辦入住手續時,多數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要求業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管理費。

根據有關規定,物業管理的各項收費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計收,但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用。注意繳納契稅籤協議根據規定,契稅一般於買賣雙方辦理房產權屬過戶或變更時向契稅徵收機關繳納。

現實中多數開發商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時要求業主是按揭業主繳納契稅、交易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入住手續。開發商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爲對於按揭買房的業主,在房屋權屬證書未辦下來之前,開發商要爲其承擔階段性連帶保證責任。

若業主入住後不能及時繳納產權辦理時應繳納的契稅、交易手續費等費用,會造成房產證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而業主之所以不願意在入住時繳納這些費用,是怕開發商挪用。

對此問題,解決辦法是業主與開發商協商,簽訂《契稅繳納協議書》,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注意先驗房再辦理手續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

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建議業主集體收樓鑑於購房人專業知識的匱乏,建議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

注意遇配套問題先收房針對不同的房屋問題,開發商承擔的責任有區別:房屋主體有質量問題要承擔退房責任,若是掉灰、裂縫等問題,開發商要修補。如果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配套設施、空氣質量不合格等,購房人可先收房,然後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注意買房儘快收房有的業主買房是爲了,遲延收房會造成其收租金的損失。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質量問題,建議購房人做比較,如果租金的損失較大,建議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計劃出租後,再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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