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邊界如何界定

來源:趣味百科館 2.04W

宅基地邊界在我們國家是有專門的政策來界定的,而且如果宅基地的規劃,不符合我們國家政策的規定的話,是不會予以批准使用權,雙方必須按照規劃確定邊界,否則等着拆房時調整或者強制調整。

宅基地邊界如何界定

1、買賣合同不規範因糾紛。農村房屋或宅基地的買賣多爲口頭協議,未簽訂買賣合同(或者買賣合同不規範),而農村房屋、宅基地的買賣在法律上也需要買賣合同。如果沒有簽署買賣合同,或者合同有瑕疵,很容易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造成毀約糾紛;

2、房屋,賣方毀約。現在的土地價值與日俱增,很多房屋出賣人看上了房屋的經濟利益,一些已經出賣房屋、宅基地的城鎮居民開始反悔,想方設法地想收回房屋,容易發生糾紛;

3、城鎮居民禁買農村房屋/宅基地,宅基地出賣人更受法律保護。農村宅基地管理中有嚴格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爲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這些禁止購買的政策爲出賣人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返還房屋、贏得訴訟提供了法律支撐,從而使購買宅基地的人出於劣勢,也助長了出賣人反悔的氣焰。

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有年限,不超過七十年;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無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體而獲得的。首先我們先來搞明白“土地使用期限”的來源:

1、城市土地權屬於國家,別人只有使用權。現在相當於你在用國家的土地,國家給你的使用有一個期限,由《土地法》規定。

2、農村宅基地權屬於集體,也就是這個地是一個村的,現在村裏的房子都是蓋在自己的土地上還需要有“使用期限”嗎?所以《土地法》根本就不會規定“宅基地使用期限”。

3、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使用年限也就不同於商用地的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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