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都要注意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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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弄清房屋性質

如果購房者不得已選擇借名買房的話,那麼在借名之前應該瞭解清楚房屋的產權性質,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購買是否違反國家政策性規定,防止將來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

2、簽署協議約定權責

即便購房者是借的是兄弟姐妹的名字來買房,在借名買房之前都應該簽訂協議約定好權責。借名人都應委託專業的律師起草並簽訂借名買房協議,約定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果首付款是以被借名人的名義繳納的,借名人匯款時,一定要備註匯款用途是與“代本人支付購房款”有關。

3、保留證據

對於購買房屋的證據,購房者要記得保留好,並且還必需要保留雙方洽談、簽訂借名買房協議時的證據,如邀請朋友作見證、進行錄音錄像等。另外,例如首付款匯款單、按揭還款單、完稅證明、登記費用繳納證明等一定要保存完好。

借名買房都要注意什麼問題

1、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這裏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借名購房達成了書面協議,或有證據能夠證明借名的事實。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爲由,對抗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的除外。

2、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說,在此情形下,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係,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3、借名買房的情形之所以存在是因爲很多人不符合購房的條件而購買,只有借用他人的名義,但是這樣的房產證會辦在他人的名下,如果發生糾紛很有可能房財兩失。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不清楚該如何應對才能更好維護自身利益的話,建議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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