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工資怎麼算
平均工資+課時工資+績效獎+成績突出獎金+津貼等-(五險一金+扣稅)。
老師,是一種職業,指教學生正確知識的人。老師有各種各樣的教育類型(國小老師、國中老師、高中老師)。同時也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學習,和能夠給大家帶來正確知識,有能力的人。相關節日是9·10日的“教師節”。
2016年,我國各級各類學校專任教師數爲1578.2萬人,其中,普通國小專任教師爲578.9萬人,國中階段專任教師爲348.8萬人,全國幼兒園專任教師數爲223.2萬人,全國特殊教育專任教師數爲5.3萬人。
2019年,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職責首先是育人。先成人,後成才。爲人師表,答疑解惑,則爲老師。
老師是傳授知識的人。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二) 從事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學業成績;
(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以愛崗敬業爲榮,以敷衍塞責爲恥。
以開拓創新爲榮,以因循守舊爲恥。
以勤勉博學爲榮,以懶惰膚淺爲恥。
以關愛學生爲榮,以漠視學生爲恥。
以廉潔從教爲榮,以崗位謀私爲恥。
以因材施教爲榮,以千篇一律爲恥。
以團結協作爲榮,以損人利己爲恥。
以儀表端莊爲榮,以不修邊幅爲恥。
以尊重學生爲榮,以辱罵學生爲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