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與富弼歐陽修等共同推行慶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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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富弼;韓琦;杜衍;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

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提出“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10項以整頓吏治爲中心,意在限制冗官,提高效率,並藉以達到節省錢財的改革主張。歐陽修等人也紛紛上疏言事。仁宗採納了大部分意見,施行新政。

詔中書、樞密院同選諸路轉運使和提點刑獄;規定官員必須按時考覈政績,以其政績好壞分別升降。更蔭補法,規定除長子外,其餘子孫須年滿15歲、弟侄年滿20歲才得恩蔭,而恩蔭出身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才得補官。又規定地方官職田之數。

慶曆新政,是指中國北宋宋仁宗在慶曆(1041年—1048年)年間進行的改革。

宋仁宗時期,官僚隊伍龐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遼和西夏威脅着北方和西北邊疆,社會危機日益嚴重。

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范仲淹、富弼、韓琦、杜衍同時執政,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同爲諫官。

誰與富弼歐陽修等共同推行慶曆新政

詔中書、樞密院同選諸路轉運使和提點刑獄;規定官員必須按時考覈政績,以其政績好壞分別升降。

更蔭補法,規定除長子外,其餘子孫須年滿15歲、弟侄年滿20歲才得恩蔭,而恩蔭出身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才得補官。

同時,又規定地方官職田之數。

慶曆四年(1044年),更定科舉法。

另外,還頒佈減徭役、廢並縣、減役人等詔令。

由於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

次年(公元1045年)初,范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相繼被排擠出朝廷,各項改革也被廢止。慶曆新政徹底失敗。

這次改革雖然失敗,卻爲後來的王安石變法拉開了序幕。

慶曆新政的影響一直在歷史上評價不高,因爲人們一直認爲慶曆新政只不過是對封建體制的微小改革,而且范仲淹提出的很多措施根本就沒有得到有效實施,有的中途而廢,有的只停留在詔書上,而且慶曆新政僅僅維持了一年多的時間就匆匆結束,一大批改革派紛紛被貶職罷黜,全部被驅除出朝廷。慶曆新政就如曇花一現,很快就被人遺忘了。

雖然慶曆新政的影響一般,但是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社會矛盾,比如抑制土地兼併,提拔有實幹精神的官員,限制恩蔭官員等,都給當時的北宋政壇帶來一股清風,一掃以往沉悶的政治氣氛。當時的有識之士紛紛奔走相告,寫文章慶賀,彷佛看到了改革的希望。雖然慶曆新政由於種種原因很快就失敗了,但是一場更猛烈更深刻的變革即將爆發,那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王安石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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