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爾而與之的蹴的意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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蹴爾而與之的蹴的意思是什麼

蹴爾而與之”的蹴”的意思是:用腳踢。

蹴爾而與之”的意思是:用腳踢給別人吃。

該句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

原文選段: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註釋:

行道之人:(飢餓的)過路的行人。

蹴:用腳踢。

而:表修飾。

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萬鍾:這裏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爲一鍾。

辯:同辨”意爲辨別。

何加:有什麼益處。何介詞結構,後置。

宮室:住宅。

奉:侍奉。

窮乏者:窮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與:同歟”,語氣助詞。

鄉:同向”,先前、從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這裏指人的羞惡之心。

譯文:

一碗食物,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會餓死。如果盛氣凌人地呼喝着給他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就連乞丐也會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爲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以前有人爲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爲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爲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爲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爲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爲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這種做法難道不應該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之心。

賞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爲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慾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於生,必須捨生取義。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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