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使用權房可以轉產權

來源:趣味百科館 9.63K

使用權房分爲可變產權的使用權,房屋還有永久使用權的房屋。單位的大產權不願意賣,那麼單位房就只是使用權,使用權房可以轉產權買入,價格計算比較複雜,政府每年會公佈一個基準價格,然後再按照工齡,房屋,面積,朝向,樓層等因素進行加減,如果可以轉產權的話,就跟正常買房是一樣的。這類使用權房就相當於爲被購買的攻防,想要將產權變更到個人,就需要在每年的年初或者年中平單位的工齡介紹信到房管所或產權單位房管科技型參加房改。

使用權的房子權屬關係比較複雜,必須要確定權屬後再購買(是單位造的還是房管所物業的)。使用權的房子按使用面積計算,一定要對照房本的面積來計算。購買使用權房一定要覈實以前各項費用是否結清如物業費。你還要向物業交維修基金。

什麼樣的使用權房可以轉產權

1、房屋拆遷是由徵收人對被徵收人進行補償安置。被徵收人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只有使用權的第三方不直接與徵收人有法律主體關係。

2、房屋拆遷會造成使用權滅失,造成一定的損失,這是使用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之間的民事行爲,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可以按原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合同中未明確表明的事宜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爲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