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大證和小證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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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頒發機構不同: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由鄉鎮政府頒發,職工並沒有實際的產權;大產權房的房產證由國家頒發,被國家認可和接受。

2、轉讓限制不同:職工想要轉讓小產權房的話,必須在購買五年之後才能夠進行;職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轉讓大產權房,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3、出售條件不同:購買小產權房之後,若要再轉讓,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否則便不能夠上市交易;購買大產權房之後,購買者可以自由進行使用、出售或轉讓,不用補繳任何費用。

4、權利人不同:大房產證裏面權利人填的都是開發商,這是因爲開發商對整個樓層擁有產權的一個證明。平時我們所看到的房地產權證一般都是小產證,權利人是所有業主,只有房產開發商得到大產證後,才能把房子出售給購房者,才能辦理小房產證。

房產證大證和小證的區別是什麼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即完成大產權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後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後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2、到管理部門領取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查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辦兩個證,有可能要跑兩個部門,領兩份不同的申請表。

3、拿測繪圖(表)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產權證上標註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4、填寫表格、蓋章、領取相關文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領取哪些文件,一次領齊全,免去奔波之苦。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無論是小區收取還是由銀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產權證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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