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怎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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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主要看其簽訂過程及標的物是否合法,依法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私人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怎麼確定

1、買賣雙方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任任何買賣雙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1、未按時支付房款

買家逾期未支付房款時,賣家可以要求買家繼續支付或者要就買家支付合同中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或利息,此外,賣家還能要求與買家解除合同,不再將房子出售給買家。

2、逾期交房

如果賣家未按照合同中規定的交房時間來交房的話,除非是因爲買家未按時付款造成的原因以外,賣家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買家在此時也可要求賣家趕緊交房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3、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主要會發生在買家身上,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買家一定要儘快起訴,防止買家將房子賣給其他人,後讓看好的房子落空。

4、定金糾紛

定金可以分爲立約定金,違約定金等等,約定哪種定金,關鍵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麼約定。買家支付定金,一定要簽訂定金合同,否則無法保證自己的定金是否有法律依據,以免買家不想買房時,定金卻不給退還。此外,“定金”和“訂金”一定要區分開,定金是可以退的,而訂金卻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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